22年有一篇综述值得一看,曹叶军的《地方性知识的生态维度转向:述评与探索》,在普世科学知识的普及下,地方性知识一度被视作对被遗忘的知识和文化类型的再发现与再诠释。
一些论文对其界定为
江帆(2012):地方性知识是与普适性知识相对应的学术概念;是在一定情境(历史、地域、民族、种族等)中生成,并在此情境中被确认、理解、传承的知识体系,具备地域性、整体性、实用性特征。
平锋(2010):地方性知识立足于历史特殊主义,对抗现代性普遍主义主张;是解构主义对结构主义的解构,属于哲学思潮重大转向。
吴彤(2007):地方性知识是人文社科领域针对普遍主义的思想逆流,用来纠偏结构主义范式下 “只见社会结构、不见人的独特精神” 的研究偏向。
叶舒宪(2007):吉尔兹意义上的地方性知识,主张社会科学不能照搬自然科学追求普适结论,重在发掘个体与族群独有的精神品性,是对普遍主义的回应与反击。
王海龙(2004):地方性知识是来自当地文化的自然而然的东西。
卢风(2010):地方性知识是特定地域人群世代积累、适应生存环境的具体知识。
缪芸(2020):地方性知识是社群长期积累形成的一整套知识、信仰及实践。
商万里(2020):地方性知识是本土民众长期生产生活形成的地域性本土知识体系;内含生态文化,是尊重、保护自然的物质技术、制度安排、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与价值体系之总和。
这一概念强调地方性、特殊性、脉络性。包含了宏观层面的思想与价值体系、中观层面的社会与制度体系以及微观层面的物质与技术体系,是一个理念与实践相连接又无孔不入的网状结构体系,潜移默化且高效有序地规范着特定地域内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曹叶军 2022)。但其在生态保护功能中提及
杨庭硕(2004)认为:“把握了一种地方性知识,也就获得了预测和引导特定人群社会行为的能力……即使没有外力支持,也能自行运作,综合发挥多种作用,不断地收到生态维护效益。”腾晓华(2007)认为,“我国各少数民族在其长期的环境中,创造、积累与其环境相应的生态智慧与技能,充分发掘并利用它,能为我国少数民族生态问题找到救治的捷径”,地方性知识在生态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袁同凯(2008)认为,地方性知识是生活在当地的特定民族在世代适应环境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生态智慧与技能,“可以从当地人的价值观、信仰体系、亲属结构、政治意识形态以及仪式传统等比较宽广的层面上寻找有利于环境保护、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罗意(2015)认为,在现代生态环境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中,应将地方性知识作为基础,只有形成一种“当地社会结构和当地社会人优先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避免资源的进一步退化和新的社会公平问题的产生。钟兴菊(2017)认为,地方性知识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地方实践过程中具有“合法性认同构建”的作用和意义,是现代生态保护政策“地方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基础。
部分观点太绝对,传统生态智慧是不变的吗?是一定有用的吗?朱晓阳也在《对中国“发展”和“发展干预”研究的反思》变提出疑问,当下讨论传统生态智慧是否被理想化,指出地方人群不能被预先设定为天然的生态保护者。地方社会的生态行为必须放在具体政治经济关系中理解。可以说桉树研究不可能不引用这篇论文。而且地方性知识即使在某些方面准确,也不意味着当地人一定会按照这种知识行动。正如桉树大家都觉得有毒,还是会去种的,知识、意愿和行动之间并非始终一致。《鼓励或清理》中也谈到了这样的观点,对于地方性知识讨论必须放在更大的结构之中来分析,这包含了收益、土地安排、家庭需要等条件。管彦波以乌尼尔博士的《与草原共存:哈日干图草原的生态人类学研究》为例,哈日干图草原是一个具有特异性的生态空间,其传统文化在半个世纪的演化中,发生了很多变化,过往的地方性知识肯定有留存,但同时这个过程本身也是在变化。生态问题从来就不是单独的环境问题,这与社会组织结构、产权制度、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息息相关。很多生态问题来源于地方性知识和普世科学知识的复合矛盾。因而提出:
哈日干图草原生态恶化的原因,在外来人口影响、牲畜种类变化、草场划分等表层问题的背后,隐藏着文化冲突与融汇的深层次问题。文化变迁和政策演变导致的传统文化的断裂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从根本上影响了哈日干图草原上所有现有居民对生态环境的态度,而牧民对草原政策的信心不足,又进一步影响了其行为方式。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地方文化传统中去寻求答案,也不能用外来技术、文化来全盘替代传统文化。而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实现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汇共生,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隆林桉树种植户学习了现代化的肥料使用,却融合着山地环境留存下来的混种经验。这种地方知识和科学知识的融合并没有化解问题。这里其实有一个问题,并不能说地方性知识不对,也不能说科学知识不对,但是两者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共同塑造出了一种“不对”。
也许是时候开始写自己的论文了,大概框架可能是这样
一、山场的认识与利用:桉树种植的地方经验
二、生态争议:种植实践中的认知分歧
三、经营判断与生态评价:地方性知识的形成及其限度
第一段觉得要总概括一下,不是内容,而是引入。先写再说,再烂也得先写了。
一、山场的认识与利用:本土知识下的桉树种植
人们对土地的认识,往往是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渐形成。地形、土壤和水分等自然条件的差异,影响着土地的利用方式和作物的生长状况,也为不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供了具体条件。任何一种知识知识的产生、发展知道形成一种体系,都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陈祥军 2012)。在持续的耕作与经营活动中,人们通过观察作物长势、比较收成和调整种植方式,逐渐形成对不同地块性质及其适宜用途的判断。这些认识与特定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同时也包含了土地利用所积累的经验。
隆林各族自治县地处桂西北滇黔桂交界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旧为西隆州辖地。在地理结构上,扬子陆块西南缘与右江盆地的过渡构造带的区间分布造成了区域性地势起伏波动,明清时期方志以“万山莽荡,千溪细流,山多而无名,水纷而难数”概括当地的地貌格局。境内河谷、坡地与高海拔山场交错分布,县域最高点与最低处之间高差达1570.8米,显著的地势起伏和海拔差异,使不同山场的水热条件呈现出明显差别,历来被记载为“地生烟瘴,亦有霜雪”的极边之地。低海拔河谷湿热多汽,高海拔山地冬季霜雪明显,局地生境随海拔梯度快速分化,使隆林山地在狭小空间内呈现突出的环境差异,区域性的亚热带气候描述并不能概括其复杂多样的山地环境。
山场之间的差异长期伴随地方居民的生产生活,人们也在持续的土地利用中逐渐形成对不同地块用途的认识。“西隆州境田不及山之一,或植谷山隈,或播种河岸,求其平畴沃野百不得一焉,可谓则壤下下矣”。种植空间的有限使得过去当地居民多顺山势安置居所,或“架木为巢”,或“结茨山顶,依傍岩穴”。所谓“地无三里之平”,平地耕作空间有限,民众多“凿山以耕,导泉引涧”,在坡地和岩隙之间开辟土地,却仍时常面临着“功劳而收薄”的产出限制。土地种植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喀斯特地貌所形成的土层肥力差异深刻影响着地方社会对土地生产利用的整体认知。在隆林隆或地区,当地居民便将土地分成两种概念,即“洞子”和“毛山”:
“洞子地,就是不好种东西的地方,这种地收成少,十多年前开始实行退耕还林的时候,大家就尽量把这种地划出来归自然保护。而毛山就是可以开荒种生姜、种芋头、种茶果的地方。但也不是单纯的看坡斜不斜,土厚不厚,更多是大家都默认的知道一块地是毛山还是洞子”
这些过往的土地利用经验与判断不断在种植之间中发展,而地方性知识本身也是在与现代科学知识的融合中,共同作用于当地环境。隆林地区的农户并非至始以林业作为生计产业,对于林业发展种植更多的来源与解放后的集体种植经验,以及改革开放后农业三定所带来的个人化种植基础。早在桉树之前,隆林的杉树产业
写到这里有一大问题……现在很多研地方性知识只向一种过去地方所形成的一种知识,而且它是不会变动的,换句话说,他是没有历史的知识。但实际情况很多时候科学知识和地方性知识本身他们是相对的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现在看来是50年前他们运用到的种植方法,甚至可能是百年前某个科学知识的变体……标记一个论文《Dismantling the Divide Between Indigenous and Scientific Knowledge》,论文系统质疑了这种二元划分。指出,把本土知识和科学知识视为两个界线清楚的整体,会遮蔽知识内部的差异及其实际联系。
好了,我又卡住了,第一部分要论证什么呢,原设想桉树是在既有的本土知识上运用,但解放前根本没人专门去种树……所以所说的本土知识本身也是外来科学知识的演化,关键证据是
1、1976年,县林业局与扁牙大队林场共同完成《推广杉木与对年桐、粮食间种》项目,在 杉木幼龄期的五年内,每年增产桐籽125~150公斤,增收粮食200以50公斤。(隆林县志 P716)
2、改革开放以来,县内相当部分农民大力植树造林而致富。涌现了隆或乡弄岗村、新州镇 那管村以及新州镇凡河屯王运生、者浪乡那隆村黄恩达等一批造林致富的先进典型。一家造 林致富,带动全屯造林热潮,先富起来的造林户,把造林经验向村民介绍,并在资金上扶持 其他有困难的农户。壮族农民、全县造林大户黄恩达,从1986年起,带领全家4个劳动力上 山造林。到1988年,连片种植杉木树1007亩。三年中,采取林粮间种的办法,共收获玉米、 旱谷3万多公斤,仅粮食一项就收入万元。在黄恩达影响下,他所在的屯37户壮族人家,造 林100亩以上的有4户,50亩以上的27户。从1986年起,那隆村333户,上山造林5000多亩, 其中造林20亩以上的有230户,由于实行林粮间种,90%以上的农户脱了贫。南要屯的黄卜 应,想致富但无门路,黄恩达将自己已挂果的21.4亩桐林全划给黄卜应自管自收(P853)
田野中,的确说到混种以前就有,的确可以说是一种知识迁移,桉树混种不是突发奇想,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到底是这几个人的种植实践,推动了县林业局的混种实践,还是上面的混种指导促使着这些村民进行混种呢?到底是本土知识变成了科学知识还是科学知识的传播?不知道隆或是谁带头的,不然下次回去可以问一下,不过这县志也过去了差不多30年,估计是很难追根溯源了。
不能这样理解,或许单单从这些论文里面还是无法认识地方性知识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可能还有些误会。有点烦了啊,可能舍本逐末了,去大概浏览一遍格尔兹的书再说吧,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