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知识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格尔兹提出,相关的说法,如 谓“法律就是地方性知识,地方在此处不只是指空间、时间、阶级和各种问题,而且也指特色,即把对所发生的事件的本地认识与对可能 发生的事件的本地想像联系在一起”(格尔兹 )即将社会现象放置于当地人的认识框架中中寻求解释,成为一种对解释的解释。但其实不是很好理解,很多解释并不是靠挂在人类学研究,而是归属于哲学讨论。

早在格尔兹之前,康克林就在《哈努诺农业》中提出重视本地人对于农业生产的知识,而不是直接将其视为落后的生产方式。人类学研究不能只用外部科学分类重新组织当地环境,也必须研究当地人自己如何认识和划分这些对象。这种研究传统被称为民族生态学或者民族科学。格尔兹在此提出人们为什么以某种方式理解世界,而人类学家怎样理解这些理解?即对解释的解释。这本身也与格尔兹早期的《文化的解释》研究中息息相关,格尔兹在早期研究中提出了深描的概念,认为对于文化现象的解释并不能脱离环境,以眨眼这个动作举例,不同情形下的眨眼本身蕴含着不同的含义。为什么特别提及地方性,这设计三个方面。首先,反对脱离具体文化情境的解释。如果你不能理解在眨眼这个动作形成的时候,周围的实际环境是怎么样的,你就无法辨别这个扎眼所代表的实际含义;其次,文化不是一套可以随意抽离的行为规则。知识不是脱离具体社会文化条件、可以直接理解的纯粹信息。这个情况倒是可以和隆林地区当地农户为什么感觉到桉树有毒有关,如果真正脱离当地的生产实践,如果没有姜树混种等等因素,又怎么能够来理解当地是怎么形成这种认识的呢;此外,反对把他者的文化完全转化为研究者自己的概念。简化的表达应该是:

地方性知识强调知识及其意义与具体社会文化情境之间不可分离的联系。人们关于事实、行为和规范的认识,通过特定的语言、象征、概念及社会实践得到组织。理解这些知识,需要考察它们在具体生活世界中如何获得意义,而不能仅凭脱离情境的外部范畴作出解释。

其后在布罗肯沙、沃伦等人编著出版《本土知识体系与发展》中进一步强调本土知识对于农业生产和发展项目的重要性,并回应了当时发展项目往往以外来专家的技术方案为基础,却对当地生产环境和既有经验认识不足的情况。地方知识是一成不变的吗?到1985年,理查兹在《本土农业革命:西非的生态与粮食生产》又进一步提出小农生产者会自行试验、调整和创新,农业研究应该认真考察这些已经发生的技术变化,并支持地方性的适应和发明能力。当下的知识不仅是过去经验的留存,更是在创新过程中不断变化。但知识受到尊重和主体有无决策权不是一件事,科学决策与农户的本体知识并不代表在尊重农户本体知识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度决策权(钱伯斯 1983)。

到此,如果这个研究一直陷入于地方性知识的论战之中,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结果,本质上还是要从我们的田野资料中来进行对话。最为困难的事材料如何组织成一篇论文,这是当前完全不知道怎么下手的一点。,归根结底来自于对本土性知识,这个概念还是不太了解,所以说无法将野资料和地方性知识完全的统合起来。

参考论文
《刀耕火种农业的民族生态学研究方法》(哈罗德·康克林 1954)
《地方性知识》(格尔兹)
《本土知识体系与发展》
《本土农业革命:西非的生态与粮食生产》
《农村发展:把最后的放在最前面》
《“地方性知识”: 一个概念的传播和运用——从个人经验谈起》(梁治平 2023)
《地方性知识的生态维度转向:述评与探索》(曹叶军 2022)